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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周考试安排、考场管理工作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1.本学期所开的课程均应进行考试或考查。试卷上应注明“闭卷”或“开卷”字样。
2.考试时间:21周星期日至21周星期六(2013年1月20日~1月26日)。
3.除《物理实验》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其余课程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晚上7:00~9:30。
所有课程的考试必须按统一安排的时间和要求进行。
二、本科生统排统考课程考试安排
1.2011级本科生部分课程考试安排
《大学物理》(二) 第19周六(2013年1月12日)上午
《物理实验》(二)(期末) 第20周二(2013年1月15日)晚上
《基础英语》(三)(听说类)第21周一(2013年1月21日)下午
《基础英语》(三)(读写类)第21周一(2013年1月21日)晚上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第21周五(2013年1月25日)上午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第21周三(2013年1月23日)上午
2.2012级本科生部分课程考试安排
《中国语文》 第17周日(2012年12月23日)上午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第20周六(2013年1月19日)下午
《基础英语》(一) 第21周日(2013年1月20日)晚上
《微积分》(一)上 第21周二(2013年1月22日)上午
《微积分》(二、三) 第20周日(2013年1月13日)下午
《工程制图》(一、三、四、五) 第20周日(2013年1月13日)上午
《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第21周三(2013年1月23日)上午
《线性代数》 第21周四(2013年1月24日)上午
三、考试安排报送的注意事项
1.各院(系)2012年12月22日前将非统排课程考试的所报班级人数(含在学校HUB系统中注册的重修人数)和期末非统排考试安排表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以便统一安排考场。考试课程和考试日期一经确定,不得变动。
2.公共课开课院(系)教务科2012年12月22日前将统考资料准确无误地上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3.未在学校HUB系统中办理重修手续的在校学生不得参加课程重修考试,主、监考教师不得允许非本重修班级的重修学生进入考场,否则导致成绩录入方面的问题由监考教师或安排监考教师的院(系)负责。
4.校友回校参加考试须按“教务[2007]7号文《关于收取校友回校参加课程进修考试费用的通知》”中有关规定执行。
四、命题与考场管理
1.考试命题应严格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生课程考试命题工作的通知》执行。
2.考试出卷、试卷评阅与成绩管理、考场管理以及主、监考教师工作要求,均按《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细则》执行。试卷印刷工作均应在学校批准的印刷机构进行。
3.同一考场内分A、B卷进行考试时,主、监考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分发试卷:
4.考试周前,各院(系)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组织主、监考人员学习《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工作细则》,做好考试组织工作;考试时,院(系)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巡视考场,督促主、监考人员尽职尽责,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做好考试管理工作。
5.凡一、二年级的外国留学生,考试时间可延长半小时,其它年级的外国留学生考试时间不再延长。
6.医科学生重修由主校区相关院(系)在同济校区开设的课程时,由同济校区相关排课院(系)做好考场安排;医科学生重修在主校区开设的课程时,若课程重修人数达到25人以上(含25人),须在同济校区单独设立重修考场,并由开课院(系)派主考教师到考场主持考试,监考人员由教务处负责选派;若重修考生不足25人,则由将其编入主校区考场参加重修考试。医科各类重修人数统计由学生所在院(系)报送教务处医科办统计,以便教务处做好相应的考场安排。
请各单位按通知内容要求认真落实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二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