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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启动实施“本科教学工程”“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1〕226号)精神,为更好地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作用,经研究,决定对我校四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等四个教育部2012年批准立项建设的专业综合改革项目试点专业。
二、检查内容
(一)充分发挥专业综合改革试点在我校人才培养方面的示范作用,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要求,进一步明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研制本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明晰主要课程和主要教学环节的教学基本要求。
(二)落实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有关文件精神,在教学团队建设、课程与教学资源建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教学管理改革等方面的主要举措和进展。
(三)贯彻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有关文件精神,围绕卓越工程师培养目标,强化学生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与工程创新能力的培养,加快卓越计划参与企业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建设,进一步完善校企联合培养机制,探索校企联合培养人才的举措和进展。
三、检查形式
材料审查与集中汇报相结合,具体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提交材料
(一)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中期检查报告一式三份。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已取得的成效、下一步建设规划、经费使用情况和效益等。
(二)校企联合培养方案一式三份。
以上材料(纸质和电子版)请于2012年10月25日前交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何亚军;电话:87542323;
Email:hyjbest@mail.hust.edu.cn.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二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