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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转]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生期中考试周考试安排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0-04-21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本科生期中考试周考试安排工作的通知

各院()、部:

现将20092010学年度第二学期期中考试周考试安排、考场管理工作要求的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时间

1.本学期所开的课程均必须进行考试或考查。理论课考试的试卷上,要注明“闭卷”或“开卷”字样。

2.考试时间:13周星期日至13周星期六(2010年5月235月29)

3.除《物理实验》课程的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外,其余课程的考试时间均为150分钟。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晚上700930

所有课程的考试必须按统一安排的时间进行。

二、本科生统排统考课程考试安排

()2008级普通本科部分课程考试安排:

《数理方程与特殊函数》 13周二(525)上午

()2009级普通本科部分课程考试安排:

《物理实验》(一) 13周一(524)上午

大学英语》(三)(医科类) 13周日(523)上午

工程制图(三下、四下) 13周五(528)上午

线性代数 13周三(526)上午

具体安排详见教务处网考试安排网页。

()()非统排的课程考试安排:

各院()自行安排的非统排课程考试,在错开上述考试安排时间的前提下,可按以下原则进行编排:

2009级本科生:星期二、四、六下午;

2008级本科生:星期一、三、五下午;

2007级本科生:星期二、四、六上午;

考试科目较多的,可安排在晚上或其他时间考试。

三、其它注意事项

1各院(系)非统排课程考试的所报班级人数含在HUB系统中注册的重修人数,并将各本单位期末非统排考试安排201058前报送教务处教务管理科,以便统一安排教室。考试课程和考试日期一经确定,不得变动。

2.公共课开课院()教务科将统考资料准确无误地于201058前上报教务处教务管理科。

3.没有在HUB系统上办理重修手续的在校学生不得参加课程重修考试,主、监考教师不得允许非本班级的重修学生进入考场。

4. 校友参加考试须按教务[2007]7号文《关于收取校友回校参加课程进修考试费用的通知》中规定执行。

四、命题与考场管理

1.考试命题与出卷、试卷评阅与成绩管理、考场管理以及主、监考教师工作要求,均按《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工作条例》执行。试卷印刷工作均应在学校批准的印刷机构进行。

2、同一考场内分AB卷进行考试时,主、监考人员应按以下要求分发试卷:

→A…→B…→A…→B——

B → A

——B←…A←…B←…A——

——A…→B…→A…→B

A→ A→

3.考试周前,各院()要组织学生认真学习《考场规则》,组织主、监考人员学习《华中科技大学课程考试管理工作条例》;考试时,院()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认真巡视考场,督促主、监考人员尽职尽责,要求学生严格遵守考场纪律,并重点整顿学风差、考试纪律混乱的班级考场秩序。

4.关于外国留学生期末考试的有关规定

凡一、二年级的外国留学生,考试时间可延长半小时,其它年级的外国留学生考试时间不再延长。

五、在同济医学院进行的课程考试仍参照医学院原办法实施,具体工作由教务处医科办公室负责。

请各单位按通知内容要求认真落实执行。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一O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