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education

相关链接

Links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电话:86-027-87543228

邮编:430074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 珞瑜路1037号 华中科技大学电气大楼A座

 

通知通告

关于推荐申报教育部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8-04-28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关于推荐申报教育部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882号)文件精神,我校推荐申报教育部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的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应具有较好的建设基础,至少已面向两届学生开设,修习该课程的学生具有较好的外语基础,双语教学效果良好。

2.申报课程的负责人要有1年以上(含1年)海外留学、进修或工作的经历。应有相对稳定的教学团队,教学团队成员结构合理、外语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鼓励聘请国外教师、专家来华进行双语教学工作。

3.申报课程除按要求填报项目申报表外,还须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以及课程负责人或教学团队成员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二、申报限额、申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1. 申报限额

每院(系)限报1项。

2. 申报材料

12008年度双语教学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纸质申报表一式两份(申报表详见)。

2)各申报课程(或课程系列)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践(实验、实训、实习)指导、试卷及参考答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的电子文档(尽量用doc格式)和纸质文档各一份,另外,课程负责人的45分钟现场教学录像(RM格式,容量不超过 50 M )待确定上报教育部课程名单后再提交。

以上申报材料请于 55日前 交教务处教学改革与发展研究科。

3.时间安排

1 42555日报项目申报表及相关申报材料。

2 56 510专家评审。

3 511- 5 月19 材料整改及课程录像录制。

4 520 530申报材料上报教育部。

三、相关说明

1.课程负责人教学录像可待我校确定上报教育部的课程后再提交。

2.有关申报文件表格详见网站。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O八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