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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报名、缴费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07-12-29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052006级学生修读“七校联合办学”

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报名、缴费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2008年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武汉理工大学、中国地质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中农业大学等七校联合办学报名工作即将开始,现将20052006级学生参加“七校联合办学”学习报名的有关事项和教学安排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1.表现良好,学有余力的2006级、2005级(五年制)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2.已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的2005级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3.2门(含2门)以上课程不及格的2006级、2005级(五年制)学生不得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

4.欲修读“七校联合办学”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学生仅限报一个专业。

二、学分及学位

1.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总学分要求为50;辅修专业总学分要求为25

2.修满规定课程达50学分或以上,通过论文答辩或毕业设计,并获得主修专业毕业证、学位证,且符合开办专业学校关于授予学士学位要求的学生,可获开办专业学校颁发的第二专业学士学位或双学位证书(修读武汉大学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学生毕业前其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该校要求)。

3.修满规定课程达25学分或以上,且符合开办专业学校有关辅修专业要求的学生,可获由开办专业学校颁发的辅修专业证书;不满辅修专业要求学分的学生,其修读课程成绩由开办专业学校转入学生所在学校,记入学籍档案。

三、报名相关事项

1.符合报名条件的2006级、2005级(五年制)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自本《通知》公布后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元月18日。

2.报名程序

●下载并填写《“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栏),交所在院(系)教务科。

●进入“七校联合报名”网(http://ut7.ccnu.edu.cn),点击“网上预报名”栏,完成网上报名程序。

3.各院(系)汇总学生填写的《申请表》,打印申请修读“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学生2007-2008学年度第一学期成绩单(须盖公章),并将以上材料于2008年元月25日前交教务处教务科。

4.2006级、2005级(五年制)学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于2008225-27日持本人学生证到学校财务处(大学生活动中心)办理缴费手续。其中参加本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到报名专业所在院(系)领取听课证;参加其他六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到教务处教务科领取听课证。根据“七校联合办学”统一规定,学费标准为25学分×100/学分。

5.2005级学生请于2008228-29日持本人学生证到学校财务处(大学生活动中心)办理缴费手续。其中参加本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到报名专业所在院(系)领取听课证;参加其他六校“七校联合办学”学习的学生持缴费收据到教务处教务科领取听课证。根据“七校联合办学”统一规定,学费标准为25学分×100/学分。

6.修读本校“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双学位的学习特优生学费减半。

7.因人数限定,报名修读武汉大学法学专业的学生以报名先后顺序为准,具体名单见附件3。不在名单之列的学生,请改报其他学校各专业(含法学)。

四、有关教学安排

1.2006级、2005级(五年制)学生凭“七校听课卡”熟悉上课地点并按课表到指定地点上课。

2.上课时间为双休日和暑假期间,各学期具体开课时间、地点等安排,学生可在网上查询,网址为http://ut7.ccnu.edu.cn,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附件:12008年“七校联合办学”开办专业一览表

2.“七校联合办学”辅修专业、第二专业学士学位申请表(教务

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务管理”栏下载)

3.修读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学生报名名单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O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

2008年“七校联合办学”开办专业一览表

学校名称

开办专业

辅修学分

学位学分

获取辅修双学位证书要求

武汉大学

14

经济学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且英语六级425分(小语种学生英语四级425分,主修英语专业学生需要过专八)

市场营销

25

50

新闻学

25

50

生物科学

25

50

工商管理

25

5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

50

国际经济与贸易

25

50

药学

25

50

包装工程(动画方向)

25

50

工程管理

25

50

法学(各校限招30)

25

50

会计学(注册会计师方向)

25

50

金融学

25

50

广告学

25

50

华中科技

大学

10

法学(知识产权法方向)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且英语四级425分(主修英语专业学生需要过专四)

法学(公共卫生与医事法方向)

25

50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不满30人不开班)

25

50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5

50

日语

25

50

英语

25

50

工商管理

25

50

建筑学

25

50

公共事业管理

25

50

德语

25

50

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

15

国际商务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

经济学

25

50

财政学(税收筹划方向)

25

50

财政学(注册税务师方向)

25

50

金融学

25

50

投资学

25

50

中南财经

政法大学

15

法学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

商务英语

25

50

新闻学

25

50

国际经济与贸易

25

50

市场营销

25

50

人力资源管理

25

50

会计学

25

50

行政管理

25

50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25

50

华中师范

大学

2

心理学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且英语四级425分(英语专业学生需要过专四)

英语

25

50

武汉理工

大学(4

国际经济与贸易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

工商管理

25

50

汽车服务工程

25

50

通信工程

25

50

中国地质

大学(5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

首饰设计

25

50

地理信息系统

25

50

土木工程

25

50

英语(经济贸易)

25

50

华中农业

大学

3

生物技术

25

50

取得辅修双学位证书必须获得主修学位

园林

25

50

食品质量与安全

25

50


附件3

修读武汉大学法学专业学生报名名单

序号 学号 性别

1 12006002405 刘璐

2 12006002738 袁明武

3 12006020819 张衔春

4 12006024505 张梦溪

5 12006019623 成岩

6 12006022716 陈星钧

7 12006023119 余长发

8 12006000524 刘茂波

9 12006008103 李帅

10 12006002546 王宁

11 12006027227 陶俊杰

12 12006002544 张远

13 12006002104 刘丹

14 12006028503 冯丹

15 12006001922 马云

16 12006002523 宫玉斐

17 12006014903 郭雪蓉

18 12006002109 郝晓培

19 12006002528 盛岚

20 12006027906 李婉莹

21 12006003708 张宇龙

22 12006022230 张龚勋

23 12006022212 聂厚龙

24 12006027309 王梦露

25 12006018608 王东

26 12006022218 吴卫华

27 12006001713 张浩

28 12006001402 陈涛

29 12006000615 曾郁宇

30 12006002221 张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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