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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度本科学习特优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选拔和培养的实施办法》(校教[2006]2号文)精神,学校将开展2008~2009学年度本科学习特优生的选拔与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2006级、2007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二、选拔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作为学习特优生的拔选对象:
(一)在各类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或省级奖者;
(二)各门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且有较大的学习潜力者,艺术类学习特优生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在本学科的课外学术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专业实习中成绩特别突出者。
三、申请、选拔程序
(一)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申报表》(附件2),经教师推荐,交所在院(系)学工组;
(二)院(系)学工组负责对申请者品行进行甑别,院(系)教学负责人和院(系)教学委员会负责对初评甑别后的候选学生进行全面审查考核并确定推荐名单;
(三)教务处组织专家按学科大类分组评审,确定本年度取得学习特优生资格的拟公布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校领导审批。
四、提交材料
(一)《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申报表》一式两份;
(二)《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汇总表》一份。
以上材料请院(系)领导签署意见、盖章,于
各院(系)请务必依据《华中科技大学各院(系)学习特优生申报名额表》(附件1)中的分配名额确定推荐名单,不得多报。在选拔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校教[2006]2号文的规定标准,全面考核,宁缺勿滥。
附件:1.《2008~2009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各院(系)学习特优生申报名额》
2.《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申报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改革”栏下载)
3.《华中科技大学学习特优生汇总表》(教务处主页“表格下载—教学改革”栏下载)
华中科技大学教务处
二OO八年十月九日
附件1:
2008~2009学年度华中科技大学各院(系)学习特优生申报名额
院(系) |
名额 |
院(系) |
名额 |
数学系 |
4 |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
6 |
物理系 |
4 |
经济学院 |
7 |
化学系 |
5 |
管理学院 |
8 |
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
10 |
中文系 |
3 |
机械科学与工程学院 |
16 |
哲学系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11 |
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 |
5 |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
8 |
社会学系 |
3 |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
11 |
外国语学院 |
3 |
pc加拿大最准杀组合 |
12 |
法学院 |
3 |
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 |
3 |
公共管理学院 |
3 |
电子与信息工程系 |
12 |
软件学院 |
6 |
提高班 |
7 |
基础医学院 |
8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
12 |
药学院 |
4 |
控制科学与工程系 |
8 |
公共卫生学院 |
4 |
光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 |
8 |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 |
1 |
电子科学与技术系 |
6 |
法医学系 |
1 |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
8 |
护理学系 |
1 |
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 |
6 |
合计 |
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