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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转]关于“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下半年对港师生交流重点项目”的申报通知

发表时间:2015-05-22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关于“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下半年对港师生交流重点项目”的申报通知

(通知类型:外事 发布单位:国际交流处 发布时间:2015-05-21 17:21:17 阅读:111)


校内各单位:

为充分发挥院系资源优势,促进各单位与香港地区高校建立长期、稳定、互惠的合作关系,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设立“华中科技大学2015年对港师生交流重点项目”(以下简称对港交流重点项目)。该项目以教育部“香港与内地高校师生交流计划项目”为依托,资助香港高校师生来我校交流。主要方式由校内各单位根据自身合作基础和未来拓展需要,邀请香港地区高校师生来访。港澳台事务办公室以项目方式向国家申报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香港高校大学在校本科生、 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师(主要指带队教师)

二、资助类别

1.长期项目

长期项目是指学习、科研、实习时间3个月(含)到1学年(含)的项目。

2.短期项目

短期项目是指学习、科研、实习时间3天到3个月(含)的项目。其资助方式实行包干制。

三、资助标准

1.资助标准见附件2

2.资助科目见附件3

四、项目申报与管理

(一) 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对港师生交流重点项目申请表》(附件1)。

(二)将经院系审核盖章的申请表纸质版本(附件11份交至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同时将申请表电子版发送至renee2004@hust.edu.cn

(四)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上报教育部审批。

(五)受理申报时间:2015620日前,可申报201591-1230日执行项目。

五、项目咨询

校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李平平
电话: 027-87558261 email: renee2004@mail.hust.edu.cn
地址: 华中科技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南三楼401

附件:

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对港师生交流重点项目申请表

附件2:资助标准

附件3:资助科目

华中科技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