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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有关单位和各有关省级挂靠学会:
根根湖北省科协有关文件和通知精神,为了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为加快湖北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做贡献。湖北省启动首批全省《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创新创业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全省创新创业人才表彰候选人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以及相关科学领域从事科技研究与开发、普及与推广、科技人才培养或促进科技与经济结合并在第一线工作的科技工作者。
2、省科协所属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理事会成员。
二、评选条件
创新创业人才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爱国主义精神、求实创新精神、拼搏奉献精神、团结协作精神,模范遵守科学道德,在本职岗位上创新创业并做出显著成绩和突出贡献,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和技术发展;
2、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开发或应用新技术,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
4、在科普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5、在卫生医疗等公益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6、在学会、协会、研究会工作中,为推动学会工作创新与发展和促进人才成长取得突出成绩。
1、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和直属基层科协为推荐单位。
2、各学会、协会、研究会、直属基层科协推荐候选人,须征求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意见。
3、省科协学会部汇总推荐材料,省科协《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创新创业人才评审委员会按理、工、农、医、交叉学科专业评审,公示。
四、推荐材料与截止时间
1、“创新创业人才”候选人推荐表一式6份;
2、“创新创业人才”候选人创新成果材料一式6份(原件1份);
3、代表性的科技成果、获奖情况证明材料1份(可用复印件);
4、候选人1寸登记彩照1张。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柔 87543051
《科技创新源泉工程》创新创业人才表彰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