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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2011年项目指南

发表时间:2010-05-04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通知见网址http://www.most.cn/tztg/201004/t20100430_77241.htm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2011年项目指南

为推动我国集成电路制造产业的发展,提升我国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工艺及材料技术的自主创新能力,充分调动国内力量为重大专项的有效实施发挥作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根据实施方案和十二五实施计划,安排一批拟于2011年启动的项目在全国公开发布,通过竞争择优方式选择优势单位,组织产学研用联盟承担项目。
一、项目申请范围
根据附件1列出的项目指南说明,进行项目申请,编制《项目申报书》。
二、项目申报与组织方式
由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组织,通过工业与信息化部、教育部、中国科学院、各省(计划单列市)科委(厅、局)向所辖企事业单位发布指南。
申请单位编制项目申报材料,由行业主管部门或各省(计划单列市)科委(厅、局)汇总后统一报送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汇总上报的主管部门需出具正式呈报公函(含项目清单、申报概算表)和落实地方资金的承诺。
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对各地方(部门)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后,由专项总体组组织专家进行申请材料初审,筛选符合指南要求的单位提交专项办公室,由专项办公室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正式评审和重点项目复审,依据评审结果择优委托主承担单位,在专项总体组指导下组织产业联盟和产学研用联盟承担项目。
三、项目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中资控股企业,注册资本为申请国拨经费的10%以上。
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等事业单位。
3
、同一单位本次主承担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同一个人负责项目及下设课题/子课题不能超过1项,参与项目不能超过1项。
四、资金集成要求
有资金集成要求的项目,需由地方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指南要求比例提供出资承诺。最终金额以项目立项后财政审核批复预算为依据。
五、报送要求
每个项目报送《项目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3份(具体要求见附件3)及电子版(光盘)1份,以及其它材料(见附件23)。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国铭、高华东、吴如菲
联系电话:0105153005151530052
电子邮件:
gaohuadong@sevenstar.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27号(大运村)量子芯座集成电路设计园403

编:100083
七、截止时间

2010
5241700前送达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

附件:12011年项目指南说明
2
《项目申报书》编写要求
3
与《项目申报书》同时提交的相关附件材料
4
项目申报书格式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及成套工艺实施管理办公室
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