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类型:科研 发布单位: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处 发布时间:2008-3-28 16:10 阅读:316)
各有关院系: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的立项程序为:首先由研究者提出立项建议,再由基金委请专家论证,论证通过后再发布项目指南。因此,请各院系积极组织有研究基础和研究实力的教师提出建议书,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于4月底前同时交给相应的学科处处长,一份交基础办备案。
重点项目建议书撰写题纲(供参考)
1、建议研究项目的名称、性质、所属学科范围及起止年月
2、建议作为重点项目的理由(科学意义、国内外研究概况和发展趋势、研究水平)
3、建议的研究内容和目标,拟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及创新点,预期研究成果。
4、本研究领域已具备的条件(研究工作基础,实验条件)
5、建议研究项目学术带头人及承担研究单位
6、经费概算
科技处基础办
2008.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