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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院系:
2007年度华中科技大学校科学研究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本次申请项目类型包括校科学研究基金面上(青年)项目、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具体项目申报请认真阅读申请通知。
2、项目申请书请在科技处网页表格下载中下载。
3、由各院系统一组织申报,教师单独申请不受理。
4、实行限项申报,各院系的具体申报限额见表格下栽中文件。各院系应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
二、申报要求:
1、 2007年校基金将围绕优势学科领域,突出重点,依靠专家,凝聚团队,持续支持。
2、 重点支持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有重要科学意义或有重要应用前景,特
别是立足学科发展前沿的研究;立足校内科研优势和特色、瞄准国家目标、开拓新兴
科研领域的研究。
3、 项目申请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4、 项目目标明确。青年基金以新教师的科研启动支持和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为目标,强调个人的学术积累,年龄不超过40周岁;面上项目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国家项目为主要目标;重点项目以获取973计划、国家基金重点重大项目等国家重点计划项目为主要目标。
5、 申请者应为我校在岗人员,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和条件。
三、注意事项
1、每人只能申报一项。
2、由于理科、文科、医科基金将陆续启动,其相关院系教师的课题申请不受理;项目申请人有在研或完成质量差的校基金项目的,不受理;将申请国家计划项目的课题简单修改后的申请不受理。
3、各类项目的经费申报额度为:面上(青年)项目1-2万元;重点项目5-10万元。对超额度申报的项目,我处将不予支持。项目的执行期为2年,从2007年12月1日-2009年11月30日。
4、提请各项目申报人注意: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须实事求是,指标须量化,以具考核性。项目申请如获批准,除根据评审专家意见或科技处批准外,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研究目标、进度安排与预期成果。对擅自修改的,我处将取消其项目。
5、各项目申报单位请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6、为提高校基金的资助范围和效率,科技处将对校基金各类项目进行统筹协调,原则上每人每年只能承担一项校基金项目。
四、项目申报方式与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如下:
2007年度校科学研究面上(青年)、重点基金项目:2006年10月19日17时截止。
各院系须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以收到为准)将申报项目清单及申报项目相关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报送科技处基础办,逾期报出者将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份数要求: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有一份为原件。
联 系 人:陈小锋,夏 松
联系电话:(027)87543437
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处
200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