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技司关于发布“十一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重点项目“创意产业共性技术开发与应用”课题申请指南的通知
教技司[2006] 25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国创意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创意产业的迅速发展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科技部决定在“十一五”启动“创意产业共性技术开发与应用”重点项目。通过该项目的实施,带动创意产品的开发和重大创意成果的转化,为创意企业提供可共享的高技术产业开发环境,从而推动创意产业集群、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取得巨大的社会经济效益。
根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经科技部批准,该项目由教育部组织实施。该项目采取发布指南、公开申报、专家评审、择优委托的方式确定项目课题的承担单位。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项目课题申请指南,各有关单位可按照本指南要求进行课题申请。
本通知同时在我司网站(www.dost.moe.edu.cn)和科技部网站(www.most.gov.cn)发布,课题申请指南和申报书可直接从网站下载。
联系人:司徒唯尔 付恒升
电话:010-66096733
E-mail: gxc6733@moe.edu.cn
附件1:
“创意产业共性技术开发与应用”课题申报指南 附件2:
“创意产业共性技术开发与应用”课题申报有关要求 附件3: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课题申报书格式 附件4:
国家科技计划课题预算申报书格式 教育部科技司
200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