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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转发校科技处2006年度华中科技大学校科学研究基金面上(青年)、重点项目申请通知

发表时间:2006-09-26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各有关院系:
2006
年度华中科技大学校科学研究基金的申请工作已经开始,本次申请项目类型包括校科学研究基金面上(青年)项目、重点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
1.
具体项目申报请认真阅读申请通知和校基金面上(青年)、重点项目实施细则(试行)
2.
项目申请书及实施细则(试行)请在科技处网页表格下载中下载。
3.
由各院系统一组织申报,教师单独申请不受理。
4.
实行限项申报,各院系的面上(青年)项目不超过5项,重点项目限报1项。各院系应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严格把关,保证申报项目的质量。
二、申报要求:
1.2006
年校基金将围绕优势学科领域,突出重点,依靠专家,凝聚团队,持续支持。
2.
重点支持自由选题,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有重要科学意义或有重要应用前景,特
别是立足学科发展前沿的研究;立足校内科研优势和特色、瞄准国家目标、开拓新兴
科研领域的研究。
3.
项目申请要求学术思想新颖,创新性强,立论依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4.
项目目标明确。青年基金以新教师的科研启动支持和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为目标,强调个人的学术积累,年龄不超过40周岁;面上项目以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等国家项目为主要目标;重点项目以获取973计划、国家基金重点重大项目等国际重点计划项目为主要目标。
5.
申请者应为我校在岗人员,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和条件。
三、注意事项
1.
每人只能申报一项校基金项目。
2.
由于理科、文科、医科基金将陆续启动,其相关院系教师的课题申请不受理;项目申请人有在研或完成质量差的校基金项目,不受理;将申请国家计划项目的课题简单修改后的申请不受理。
3.
各类项目的经费申报额度为:面上(青年)项目1-2万元;重点项目5-10万元。对超额度申报的项目,我处将不予支持。项目的执行期为2年,从2006121-20081130
4.
提请各项目申报人注意:项目申请书中所填项目研究目标、预期成果应以项目预算与项目研究内容为依据,须实事求是,指标须量化,以具考核性。项目申请如获批准,除根据评审专家意见或科技处批准外,不得随意更改项目研究目标、进度安排与预期成果。对擅自修改的,我处将取消其项目。
5.
各项目申报单位请妥善安排项目申报时间,按时提交申报材料。
6.
为提高校基金的资助范围和效率,科技处将对校基金各类项目进行统筹协调,原则上每人每年只能承担一项校基金项目。
四、项目申报方式与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如下:
2006
年度校科学研究面上(青年)、重点基金项目:2006102017截止。
各院系须在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前(以收到为准)将申报项目清单及申报项目相关
纸质材料及电子档报送科技处基础办,逾期报出者将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份数要求: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有一份为原件。




人:陈小锋,夏
联系电话:(02787543437
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处
2006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