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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通知

发表时间:2013-08-29 作者:电气学院 浏览次数:

全院各单位:

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已启动,请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交如下材料至学院办公室,截止时间96(周五)下班前
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
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1);

2. 提交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复印件、限3页);

3. 提交外方邀请函复印件,且须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须与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4. 有效的出国外语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电气学院办公室

2013829

关于2013年国家公派出国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拔通知

全校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推荐工作事》的通知精神,今年将继续开展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1:1项目的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与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二、选派专业

优先支持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和人文及应用社会科学。

三、基本条件

1. 申请人须为我校在岗青年骨干教师,年龄不超过45岁,符合《2013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要求,且近两年考核合格者。

2. 申请时须持有国外一流院校的正式邀请信,原则上拟留学单位为世界前100位大学。

3. 外语水平达到出国的要求,详情请查阅《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外语水平要求》,网址:http://www.csc.edu.cn/Chuguo/9906bf017cb44b7cb9ccf0f29ec693b0.shtml

4. 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曾经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工作须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

四、申请材料要求

根据基金委通知精神,2013年实行以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为依托进行选拔,即重点选派承担科研课题人员并能结合课题研究工作出国研修。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1. 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国家公派教师出国留学申请表》(见附件1)

2. 提交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的有关立项文件(复印件、限3页);

3. 提交外方邀请函复印件,且须明确在外研修专业方向,该方向须与承担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4. 有效的出国外语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申请程序与遴选

1. 个人申请:申请人向所在院系提交上述申请材料一式一份。

2. 院系推荐:各院系认真审核个人申报材料,填写《2013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1:1配套项目申请人推荐表》(见附件2),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所有材料于910前报送人事处教师办。

3. 学校评审: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评审结果于9月中旬通知所在单位。

4. 网上报名:通过学校评审的人选于920930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 )进行网上报名,并将院系推荐意见的电子文档及专家评审意见的扫描件发至:105129259@qq.com, 文件名统一为:青骨+某某单位+某某姓名。

六、注意事项

1. 该项目获批后留学资格有效期为一年,凡逾期未能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且今后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根据留学基金委的规定,留学期限和留学国别一旦确定,不得办理延期派出手续,不受理改派国别。

2. 各单位在推荐选拔工作中,要结合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培养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分期择优选拔青年教师出国研修。

联系方式: 陈敏 87543610 rscchenmin@hust.edu.cn

人 事 处

2013年8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