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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8-01-10 作者:雷浩楠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组织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担任 “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通知》(教助中心〔2017〕181号)文件精神,我校拟首次聘任享受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以下简称“国奖学生”)为“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利用寒暑假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现将相关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职责
  1.做资助政策的学习者:推进教育公平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
  2.做资助政策的传播者:目前,国家已经建立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资助范围上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学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政策上实现了“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
  3.做知恩感恩的践行者:知恩于心,感恩于行。我们受益于国家资助,自当常怀感恩之心,用心去观察,用心去感悟,用心去传播爱的种子,在同学需要帮助的时候,为他们送上政策,传递关怀和温暖,为他们排忧解难贡献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
二、“学生资助宣传大使”的主要宣传形式:
  1.开展送政策下乡活动。利用寒暑假,建立学生资助政策宣讲团,走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村入户宣传资助政策。
  2.开展送政策回母校活动。利用寒暑假,组织学生回到家乡、回到高中母校“现身说法”,向学弟学妹们介绍自己在国家资助政策帮助下如何安心学习、健康成长,彻底扫除他们经济上的顾虑。
  3.开展公益服务活动。高考招生录取期间,组织学生回到家乡所在地的县级资助中心,参加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志愿服务工作,协助县资助中心处理日常性工作,面向大学新生介绍“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国家资助政策。
  4.开展常态化宣传。在校期间,组织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创作资助宣传画、诗歌、歌曲、微电影、微视频等作品,通过微信、微博、论坛、网页等媒介,向社会广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

三、聘任时间及程序
    时间:各院系聘任时间开始为2018年1月10日,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12号。
    程序:采取个人报名院系审核或院系推荐的方式,申请者填写附件1中的申请表,于1月11日下班前提交至西二楼215。各院系在2018年1月12日之前统一将“学生资助大使”报名表提交至研工部事务办。
    对于成功聘任的“学生资助大使”会发放聘书;后续将举办聘任仪式(另行通知时间与方式)。对于表现优秀的宣传大使,研工部事务办会通过颁发荣誉证书、表扬信等形式予以表彰。